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框架 · AI 治理與標準

我們工作背後的治理框架。

加拿大、美國、歐洲、亞太、跨政府組織。彼此互有重疊。

我們依循八套治理框架。NIST AI RMF 讓組織有結構地辨識並治理 AI 風險。ISO/IEC 42001 提供管理系統這一層,讓治理隨時可受稽核。加拿大的 Algorithmic Impact Assessment 與 OSFI E-23,分別撐起公部門與金融服務這兩層。

法規層級在最上面:EU AI Act Article 4(AI 素養義務,2025 年 2 月起生效,2026 年 7 月修訂為要求採取措施支持 AI 素養)、美國勞工部的 AI Literacy Framework(2026 年 2 月)、新加坡的 Model AI Governance Framework(亞太地區領先的參考),以及 OECD AI Principles(多數國家策略背後的跨政府基準)。

在歐盟營運的客戶,義務與在新加坡營運的客戶不同。我們依客戶所在的司法管轄區,把合作對應到相關的框架組合,因為並不存在通用的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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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ST AI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

美國發布、國際採用的參考框架,用於辨識並治理 AI 系統生命週期中的風險。

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(NIST)的框架,涵蓋 AI 系統完整生命週期的風險。四項功能:Govern、Map、Measure、Manage。自願採用、不硬性規定做法,在美國以外也廣為使用。

使用情境
用結構化方式記錄 AI 風險,又不必綁定單一控管組合。當目標是 ISO 42001、團隊卻還沒準備好時特別有用。

Far West 如何運用
整合與顧問服務中風險辨識的基礎;也用於探索,標出哪些 AI 風險是真實的、哪些只是理論上的。

nist.gov · AI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

ISO/IEC 42001

AI 的國際管理系統標準:為受治理的 AI 使用提供可受稽核的結構。

AI 的國際管理系統標準(2023),相當於 AI 領域的 ISO 9001 或 ISO 27001。它規定受治理、可受稽核的 AI 使用所需的結構:政策、權責歸屬、生命週期控管、持續改善。

使用情境
董事會、主管機關與企業客戶愈來愈常問:「讓我看看你們怎麼治理 AI。」42001 就是可取得認證的答案。

Far West 如何運用
位於風險辨識之上的管理系統層。它讓 AI 治理在上線後不走樣:季度檢視、文件化控管、明確權責。

iso.org · ISO/IEC 42001:2023

AIA — Algorithmic Impact Assessment (Canada)

加拿大的 Algorithmic Impact Assessment(AIA):用結構化方式,依潛在影響為 AI 系統分類。

加拿大國庫委員會《自動化決策指令》(Directive on Automated Decision-Making)下的評估工具。AIA 依對權利與服務的潛在影響,為聯邦自動化決策系統分類。它與 AIDA 不同;AIDA 是擬議中的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Data Act,國會始終未通過。

使用情境
在部署前依影響為 AI 系統分類:出錯會造成多大傷害?傷害有多容易挽回?

Far West 如何運用
從公部門借來,作為私部門的影響評估視角:系統決定什麼、影響到誰、哪些可以挽回。它適用於各個產業。

canada.ca · Algorithmic Impact Assessment

OSFI Guideline E-23 — Model Risk Management

加拿大銀行業監理機關的模型風險管理指引,涵蓋 ML 與 AI 模型。

加拿大金融機構監理總署(OSFI)的模型風險管理指引。更新後的 E-23(2025 年定案,2027 年 5 月生效)明訂對受聯邦監理金融機構的要求:如何辨識、驗證與治理模型風險(包括 ML 與 AI),涵蓋驗證、監控、模型清冊與明確權責。

使用情境
在銀行、保險、資產管理等受監理產業,AI 模型也開始被納入模型風險管理的要求,而 E-23 是說得比較清楚的參考之一。

Far West 如何運用
與金融業客戶合作時,即使客戶不受 OSFI 監理,我們也會參考 E-23。

osfi-bsif.gc.ca · Guideline E-23

EU AI Act, Article 4 — AI Literacy

自 2026 年 7 月起,提供者與部署者須採取措施,支持員工的 AI 素養。

歐盟的 AI 法規(Regulation 2024/1689),2024 年 8 月起生效。Article 4 自 2025 年 2 月 2 日起要求落實 AI 素養。Digital Omnibus on AI(Regulation (EU) 2026/1744,2026 年 7 月 27 日生效)改寫了該條:提供者與部署者須採取措施,支持其員工及代其使用 AI 系統者發展 AI 素養,但無須保證任何特定程度。

使用情境
對 EU AI Act 適用範圍內的 AI 系統提供者與部署者而言,支持 AI 素養是法規義務。

Far West 如何運用
訓練路徑的設計,是為了支持 Article 4 的素養措施:文件化的課程、符合角色的深度、完成證明。

eur-lex.europa.eu · Regulation (EU) 2024/1689

US DOL AI Literacy Framework

美國聯邦定義的五項能力領域,適用於具備 AI 素養的工作者(2026 年 2 月)。

美國勞工部的勞動力 AI 素養能力框架(2026 年 2 月),是「具備 AI 素養的工作者」在聯邦層級的參考定義,涵蓋五個核心領域。它相當於美國版的 EU AI Act Article 4,但屬於指引,不是法規。

使用情境
美國雇主現在有一套聯邦分類可以對齊訓練,對採購、人資文件與政府合約申報都有幫助。

Far West 如何運用
把訓練對齊勞工部的五項能力領域,讓美國客戶能依公認的框架提出報告。

dol.gov · AI Literacy Framework (2026)

Singapore Model AI Governance Framework

亞太地區領先的 AI 治理框架,由新加坡 IMDA 與 PDPC 發布。

新加坡政府發布的 AI 治理框架,來自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(IMDA)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(PDPC),其測試工具與生成式 AI 版本現由 AI Verify Foundation 維護。以原則為本,自願採用。在亞太地區被廣泛引用。

使用情境
給亞太客戶一份立足於本區域的治理參考,在新加坡、馬來西亞、香港或印尼的跨境工作中,常是主要參考。

Far West 如何運用
在 Far West 已採用的北美與歐洲框架之外,再加上立足亞太的治理參考。

pdpc.gov.sg · Model AI Governance Framework (2nd ed., PDF)

OECD AI Principles

第一份跨政府 AI 標準,也是多數國家與區域 AI 政策背後的基準。

第一份跨政府 AI 標準,於 2019 年 5 月通過。五項以價值為本的原則(包容性成長、以人為本的價值、透明、穩健、問責),加上五項給政府的建議。多數國家的 AI 策略,包括歐盟、美國、日本、新加坡與加拿大,都可追溯至此。

使用情境
在進入各司法管轄區的細節之前,先有「大家都同意這些」的基準;適合用來說明各國框架為什麼長得相似。

Far West 如何運用
在套用特定司法管轄區的規範之前,共同的起點。

oecd.ai · OECD AI Principles

這些框架用在哪裡

當 AI 風險需要被辨識、控管並提出證明時,整合與顧問合作都以治理框架為基礎。

  • AI 整合導入:治理從一開始就設計進去,不是事後補上。NIST AI RMF 是風險辨識的基礎,ISO 42001 是管理系統的基礎。
  • 月度顧問訂閱:治理會隨導入成熟與法規環境變化而演進,顧問服務讓控管保持在最新狀態。
  • AI 訓練課程:訓練路徑支持 EU AI Act Article 4 的素養義務,並對齊美國勞工部的框架。

從哪裡開始

組織若面臨稽核、法遵或法規審查,30 分鐘通話會依組織營運所在的司法管轄區,界定治理工作的範圍。